媳妇蒋某嫁入黄家后,发觉公公有个家传文物大明宣德炉,便以检验真假为由拥有该宝物,公公多次要求其返还,蒋某都不承诺。为此,蒋某夫妻不和,并闹上法庭要离婚。4月22日上午,临澧法院开庭审理两人离婚胶葛一案,两边经协商离婚,蒋某返还黄某父亲大明宣德炉。
2010年10月,临澧县狼烟乡华溪桥村青年须眉黄某在外打工期间与蒋某了解,两人随后确立爱情关系。期间,蒋某得知黄某父亲有一家传文物,已珍藏多年,价值不菲。 2013年1月28日,黄某与蒋某登记成婚。婚后,蒋某通过黄某向公公索要家传文物大明宣德炉,并以检验真假为由拥有该物,并交本人父亲藏匿。 视此文物为宝物的黄父见大明宣德炉在媳妇手里很不安心,于是多次向媳妇蒋某索要,但蒋某都拒绝偿还。黄某因而与蒋某夫妻不和,向法院告状,要求与蒋某离婚。
最初,两人在法院的掌管下和谈离婚,蒋某也返还黄某父亲大明宣德炉,另黄某对蒋某赐与5000元经济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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