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江南诉被告黄权清、潘一品、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本院受理原告郑江南诉被告黄权清、潘一品、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这不,马上快过年了,蜀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很多年货,如:“野娃 _年货坚果炒货零食大礼包1740g礼盒装 特产休闲小吃”,客倌你呀,可以点我淘年货喽!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审理的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的2017年6月9日14时30分,地点:本院第十三法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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