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政务系统建设项目,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通信技术搭建一个用于政务工作的数字信息化平台。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二部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0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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